318佔領運動落幕以來,各方對於學生和社運團體合力起而行使抵抗權的原因議論紛紛,主張應該以政治改革回應民意壓力的主張,也不乏其數。從民主憲政發展的角度來看,台灣的憲政體制及其運作可說已經走到充滿風險且一發不可收拾的臨界點,亟需配套完整的徹底反省和改造,才足以處理當下的空前憲政危機。

    哈佛憲法學教授Adrian Vermeule最近出版了〈The Constitution of Risk〉這本備受矚目的新書,從風險規制的觀點切入,分析各種傳統憲法理論如何看待權力分立制衡制度,並提出應該以控管政治風險的角度來理解憲法決策的主張。
Vermeule認為,在民主憲政國家裡,無論是原始設計或持續變遷的結果,憲法其實是用以處理民主程序中各種政治風險的主要機制,在憲法設計且運作良善的前提下,才足以回應政府權力專擅獨裁、官員權貴聚斂無度、多數霸凌少數民意等體制性問題。

    憲政體制的設計,對於政治權力部門間的互動結果究竟是好是壞,固然影響深遠,憲法架構下的行動者和決策者,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各權和一般公民在內,必須有怎樣的民主憲政和法治社會遊戲規則,才足以適當回應並控管政治和社會互動中不可避免的權力競逐和資源分配衍生而來的各種風險,也是追求健全民主憲政體制不可或缺的一環。

    無論是否同意Vermuele所提出的「最適化憲政主義」(optimizing constitutionalism)方案內容,我們若能從強調政治風險控管的憲法學角度出發,嘗試理解台灣民主憲政發展的當前處境,或許可以為台灣這個民主憲政生活共同體,找到基本的方向和答案。

    318佔領運動不是偶發事件,而是起於對目前憲政體制下的多數黨總統挾黨魁之位經常混淆黨政分際的不滿,以及政府部門的權力監督制衡機制長期失調的憤怒;反對黑箱服貿,則是勢不可免的導火線。然而,倘若台灣目前的憲政體制不能儘速從失衡的高風險狀態中有效逆轉,不能儘速導正朝野政黨政經實力懸殊所產生的黨政合一及國會失能現象,任由政商權貴集團透過此種失衡失能的政治體制追逐和極大化個別利益,不顧及民間社會尤其是年輕一代對於台灣在目前全球化趨勢和兩岸關係下進退失據現象的高度焦慮;那麼,反黑箱服貿將不會是政府遭到佔領的唯一導火線,而是開端而已。

    既然眼前的政治風險是起於當前憲政體制的紊亂和相關法制的闕漏,那麼,行政部門執意以經貿國是會議當做回應三一八佔領行動的後續作法,恐怕只是提油救火的敷衍手段,工商界人士若也附和此一刻意窄化憲政危機範圍和漠視其嚴重性的操作手法,最終只會讓工商產業界自己因為行政部門忽略有效控管政治風險的憲政職責而受害更深。

    若要真誠處理世代正義和階級正義等目前引發社會高度不滿的問題,必須從自憲法以下的相關法令制度著手,若要喚回人民對政府權力部門互相監督制衡的基本信心,朝野政黨除了必須合力推動國會改革法案如文件調閱和實質聽證等立法之外;在兩岸協定締結規範方面,以國會實質監督、公民有效參與和資訊正確透明為落實目標,積極處理「中國因素」在台灣民主憲政架構下的角色問題,更是已經走到了無從模糊的關鍵局面。所以,行政和立法部門應深切反省甚至自行發動有效的憲改程序,合力降低迫切已極的政治風險,權力競逐的耽溺和算計,可以休矣。


作者為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本文刊載於2014/04/18蘋果及時論壇